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公告如下:
一、成品粮行业
(一)申报品种:面粉
(二)申报企业:
1、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
2、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
3、五得利集团东明面粉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行业
(一)申报品种:小包装食用植物油(花生油、豆油)
(二)申报企业:
1、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
2、黄海粮油工业(山东)公司
3、山东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三、乳品行业
(一)申报品种:纯牛奶
(二)申报企业:
1、山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
2、山东得益乳业有限公司
3、山东亚奥特乳业有限公司
四、猪肉及制品行业
(一)申报品种:五花肉
(二)申报企业:
1、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
2、得利斯集团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以上企业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应当按照规定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受理提价申报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经营者;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经营者申报内容。
上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提价申报程序,违反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物价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